广州: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建设

12月8日下午,15届1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广州市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州市将推出一系列促进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包括引导融资租赁服务民生领域,积极稳妥发展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到2025年,广州市建立全国一流、稳健规范、配套完善的现代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整体优势突出的龙头企业和专业特点鲜明的优质企业。

近年来,广州市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集聚效应日益凸显,监管水平逐步提高,为推动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广州市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提出恰逢其时。

支持航空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引进飞机

《实施意见》包括26条措施。《实施意见》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全国一流、稳健规范、配套完善的现代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整体优势突出的龙头企业和专业特点鲜明的优质企业。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融资租赁行业领先地位更加巩固,融资租赁在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金融地位充分彰显。

《实施意见》明确发挥融资租赁促进投资功能。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支持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服务本市企业技术改造。

支持航空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引进飞机。扩展飞机租赁公司业务领域,对航空发动机、模拟机、航材、航空和机场设施设备租赁业务以及老旧飞机资产交易和处置等上下游产业链业务给予奖励。鼓励飞机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资产包交易,提高飞机租赁资产周转效率。


稳健推动居民家庭消费租赁

《实施意见》明确引导融资租赁服务民生领域,激发消费潜力。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医疗、教育、环卫等服务领域的复制推广,鼓励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融资租赁服务。

积极稳妥发展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支持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促进汽车销售,加大厂商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力度。稳健推动居民家庭消费租赁,提升融资租赁在居家耐用品、信息设备消费的市场渗透率。

《实施意见》明确发展跨境融资租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债额度和自贸区优势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探索跨境融资租赁资产交易促进资产融通。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粤港澳三地法律税务优势,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扩大高端设备进口。

鼓励工程机械、铁路、电力、民用飞机、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其他大型成套设备制造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租赁,推动设备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实施意见》明确创新支农支小支绿方式。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对农业融资租赁项目给予奖励。探索研究涉农租赁物创新。探索融资租赁与农业保险结合的创新模式。

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对服务大湾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给予奖励。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为绿色企业或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推动融资租赁服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战略。

推动飞机船舶等特色租赁业务集聚

《实施意见》明确优化融资租赁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优势,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FT账户试点,推动飞机、船舶等特色租赁业务集聚。在取得国家级专项性批复的情况下,争取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境内收取外币租金试点,推动南沙自贸区携手港澳建设全球飞机租赁中心。

复制推广自贸区成功经验,推动打造黄埔产业融资租赁集聚区、越秀融资租赁资金集聚区和城市更新样板区、花都绿色融资租赁集聚区的多点支持格局,支持其他各区发挥自身优势建立特色融资租赁集聚区,形成空间错位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深化融资租赁改革开放,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快建立现代融资租赁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租赁物评估体系。鼓励专业化融资租赁公司发展。

鼓励主业突出、管理先进、具有优良记录的境内外专业机构发起设立或入股融资租赁公司,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融资租赁引进境内外高端人才。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促进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产品服务,减少同质低效竞争。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融资租赁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加快建设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的监管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改进市场行为监管。完善法规体系,提高监管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非现场监管合作。

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自律公约和标准规范,推动行业自律组织探索行业评级制度、黑名单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面加强融资租赁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融资租赁行业首席风险官制度,建立融资租赁公司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完善风险应急预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优化机动车解抵押登记业务流程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基础建设,优化融资租赁发展环境。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积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

完善相关领域登记管理。依法依规为融资租赁公司办理与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租赁物的权属登记,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交易相关担保物抵(质)押登记。优化机动车解抵押登记业务流程,便利抵押人、抵押权人办理业务。深化仲裁与融资租赁行业合作,鼓励将仲裁作为融资租赁合同争议解决的选择方式之一。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现代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延续实施广州市9000万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事项资金支持行业发展,完善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融资租赁公司同等享受广州市金融业扶持政策。

各区政府应加大对融资租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本实施意见并参照国内融资租赁发达地区的做法,在人才、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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